德州新聞網(wǎng)訊(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辛昊龍通訊員滕兆來徐立娜)
都說“吃一塹,長一智”,因酒駕、醉駕被交警查過的駕駛員本應(yīng)痛改前非,有些駕駛員卻不知悔改,因再次醉駕“二進宮”。
近日,夏津交警開展酒醉駕查處行動,交警巡邏至夏津縣錦紡街與河津街路口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男子駕駛二輪摩托車搖搖晃晃由北向南行駛。在檢查中,駕駛?cè)速弈撤磸?fù)稱自己剛被查住。原來,早在去年10月7日,俎某就曾因酒駕被查。此次是俎某第二次醉酒駕駛機動車,而且是駕駛證吊銷期間。
而去年12月27日晚,在慶云縣也有一名司機鄭某因醉駕被查,這也是其第二次因醉駕被交警查處。
民警介紹,上述兩位駕駛員涉嫌危險駕駛罪,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