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新聞網訊(王丹)11月7日,平原縣檢察院對一起養(yǎng)老詐騙案件的嫌疑人趙某提起公訴。
該案中,年近七旬的蔣某偶然認識了自稱光伏安裝公司負責人的趙某。趙某聲稱,安裝光伏板能一本萬利。受其蠱惑,蔣某先后付給趙某4.9萬元,盼望著在家坐等收益。
之后,蔣某多次打電話詢問,趙某卻以天氣不好、進貨款不足等各種理由推脫,最后干脆失去了聯系。蔣某無奈之下選擇報警,公安機關偵查后發(fā)現,這筆錢已被趙某用于還賬、請客吃飯等個人消費,所謂的“光伏項目”只是詐騙手段而已。經檢察官審查,趙某行為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266條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