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新聞網(wǎng)訊(記者 鄭東巖)7月22日,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有關負責人向媒體通報了2018年上半年空氣質量狀況。在169個城市中,德州上半年空氣質量同比改善幅度位列第八。
按照國務院《打贏藍天保衛(wèi)戰(zhàn)三年行動計劃》有關要求,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在原有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基礎上,將排名城市范圍擴大至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,包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、長三角地區(qū)、汾渭平原、成渝地區(qū)、長江中游、珠三角等重點區(qū)域以及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。
2018年上半年,169個城市中,臨汾、石家莊、邢臺、咸陽、晉城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;海口、黃山、拉薩、舟山、深圳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。與去年同期相比,衡水、保定、銀川、廊坊、阜陽、邯鄲、長春、德州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,德州改善幅度位列第八;常州、西寧、嘉興、信陽、銅川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