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城宣判一開設賭場案
德州新聞網訊(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胡兵通訊員張吉來)
近日,武城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王某等11人特大開設賭場案作出一審判決。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王某等11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,并處罰金。
2016年11月2日,武城縣老城鎮(zhèn)某村村民馬某通過微信舉報平臺舉報稱:其被鄰村的劉某誘騙參與網絡賭博。公安民警經初步偵查,發(fā)現(xiàn)其參與的網絡賭博網站叫“星女郎號”。經對該網站帳戶進行分析,辦案民警發(fā)現(xiàn)該賭博網站收款、回款、中轉帳戶多達1100余個,日均賭資高達500余萬元。
該網站開設賭場案案情重大復雜,因違法嫌疑人宋某鋒的違法行為地、居住地均不在武城,根據《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(guī)定》第十一條第二款之規(guī)定,德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以70余人為成員的“4.28”系列網站開設賭場案專案組,由武城公安局主辦此案。專案組開展了偵查取證,最終查清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實身份信息、上下線關系和聯(lián)絡方式,并對嫌疑人王某、康某、李某實施抓捕。
據了解,王某、康某、李某等人于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間,在明知商戶中有大量賭博網站的前提下,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。為了謀取非法利益,嫌疑人搭建科訊支付等平臺,先后匯聚網上有名、愛農驛站、隨行付、易智付等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接口,非法獲利1.7億元、732.3萬元、237.7萬元。內部人員相互分工配合,獲得高額工資。
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,根據被告人王某等11人在共同犯罪中所體現(xiàn)的作用認定為從犯,依法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王某等11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,并處罰金,沒收退繳贓款并追繳其非法所得,全部上繳國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