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房寺中學八年級一班 朱金旭
??? 法,是我們的行為準則,更是國富民強的制國方略。自古有云:“國,無法則亂,民,無法則貧”。我們是新世紀的青少年,在家長的關(guān)懷下、在老師的教導下、在法律的保護下健康地成長。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更應該學法。然而,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,在社會的角落里,仍窩藏著一批批社會的“垃圾”,他們不時地玷污著我們文明的社會,燒殺搶掠,無惡不作,擾亂社會治安。
??? “國無法而不治,民無法則不立。 ”我們的國家是一個法制國家,所以我們的國家必然是一個充滿希望的國家,我們的民族也必然是一個受人尊重的民族。那么,生長在這樣一個國度里的中學生首先要學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我們中學生作為國家的公民,社會的主人,只有多學習法律知識,養(yǎng)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,才能成為對國家、對人民有貢獻的人。可能有人會說:法離我們很遙遠。但我要告訴大家,法時刻在我們身邊,當你走在馬路上看到那些橫穿馬路、跳躍鐵柵欄的人;那些不靠右側(cè)通行、搶紅燈的人,你是否意識到了這些人是在違法;當你看到一些人在公園里隨意折毀花草,踐踏草坪,隨意污染環(huán)境,你是否意識到這些人法律觀念淡?。划斢行┤宋耆柚櫫R他人,大街上打架斗毆隨意破壞社會安寧,你不覺得他們是在犯法嗎?這些事雖小,可這些看似小的事情都是違法的行為。三國時期的劉備曾告誡他兒子:“勿以惡小而為之,勿以善小而不為”,是啊!“小惡不治,必然至大錯”,看看社會中的那些犯罪分子,哪個不是從“小惡”開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道路呢?就如一只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,但如果任其發(fā)展起來,船就會沉沒。我們青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(fā)生做起。有這樣一個案例:16歲的中學生小明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“老大”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說明,終于惱羞成怒,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……小明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程。
??? 法無處不在,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,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(guī)范和約束自己的行為。只有現(xiàn)在認真學法,才能做一個懂法的人;因為只有懂法,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,只有我們自己守法,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(quán)利,進而維護他人的權(quán)益,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!
??? 未來的社會,必然是法制的社會,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(chuàng)造出來,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:“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”。所以,我們青少年應當把法“根植”在心中。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,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。 “法就在我們身邊”,我們無愧于自己,無愧于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。